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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目录

作者:时间:2015-06-02点击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5年 第5号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现予公布,请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予以废止。

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质检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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