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成立于2023年7月,由原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招投标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整合而成。下设综合科、资产管理科、实验设备管理科、实验室技术安全科、招标管理科、采购管理科和设备维修中心等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等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和报备手续。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绩效考核、国有资产年度编报工作,负责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日常检查、评估与考核,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以及国家、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与建设等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及购置计划审核,办理科研仪器设备进口报关免税手续,管理实验室建设经费,对实验室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安全规划建设工作。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及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做好实验室危险源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准入、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六、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绩效评价,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开放共享基金管理。统筹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校内集中采购项目,指导校内非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处理招标与采购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招标与采购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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