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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编制核定办法

作者:时间:2014-10-27点击数:

为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实验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定编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定编范围

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定编范围包括在学校正式建制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辅助人员、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含技术工人)等(不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定编原则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验室设置、规模、任务、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本着规模适度、规范合理、有效配置教育人力资源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定编。

2、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室仪器的维护以及实验教学服务工作(不含实验教学工作)。

3、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配备原则:理工、教育、艺体等专业具有实验(或实训)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配备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部分经学校批准设置实验室的文科院学院,实验室面积在100 以上,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80万元,并在岗位任务落实,工作量饱满的前提下,配备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不足1人的可由其他人员兼任。

4、科研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相关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R2、R3之中。

三、定编办法

实验设备管理及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编制按下列公式计算,实验技术人员总编制数R=R1+R2+R3+R4,其中:

1、R1为实验教学技术辅助人员编制数:学院指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各项准备、技术保障、后期整理的人员编制数。主要通过实验人时数、实验类型加以体现。

2、R2为实验设备管理编制数:学院指从事常规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编制数。主要通过实验教学设备总值加以体现。

3、R3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人员编制数:学院指从事实验室建设或规划制定,实验中心认证、评估,示范中心申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及论证,实验室环境建设,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实验室“三废”处理、环境清洁卫生等的人员编制数。主要通过R1、R2综合因素及保洁、安全等方面加以反映。

4、R4为机动编制:学院指专门为重点实验室、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重要科研项目实施、学生技能培养等设立的人员编制。机动编制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实验技术人员总编制的10%。

说明:

1、R1根据年度的实验人时数、实验类型学院数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Ki为实验人时数,Li为实验类型学院数。 取值标准如下表:


类 型

大学英语听力

公共计算机上机

微格教学
专业课实验

文管类

艺体类

理工类

学院数Li 0.2 0.3 0.4 0.8 1.1 1.3

2、R2根据各单位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情况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M的单位为(RMB)万元,本科教学实验室取β1=500万元,科研实验室取β2=450万元。

3、R3根据实验人时数、仪器设备总值、实验教学区域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N的单位为m2

4、R4主要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发展,实验、实训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组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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